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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30 14:43:00
第一章 概论经济法
考情分析
1.《经济法基础》的题型题量
(1)单选题(25分)
(2)多选题(40分)
(3)判断题(10分)
(4)计算分析题(15分)
(5)综合题(10分)
2.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依据
3.主观题要求用钢笔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P2)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的形式(P4)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 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②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8)国际条约
【解释】注意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例题1】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2005年)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疑编号2001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例题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疑编号2001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法律规范(P9)
1.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1)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必须怎样”、“应当怎样”。
(2)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即“不能怎样”、“不得怎样”。
(3)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即“可以怎样”。
【解释】考生应熟悉不同的法律规范所对应的关键词,注意在单选题中的应用。
2.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范一般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而任意性规范是指允许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例题】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属于( )。(2001年)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疑编号2001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三、法律事实(P14)
1.法律行为
2.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2005年)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答疑编号2001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承兑汇票
[答疑编号2001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
四、经济法律关系
1.主体(P16)
(1)国家机关(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如医院、工会、文化团体、学术团体)
(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
(4)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
2.客体(P17)
(1)物:可以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例题1】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0年)
A.商品
B.商标
C.公民
D.组织
[答疑编号2001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疑编号2001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土地使用权(合同标的)就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3】下列各顶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疑编号2001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法律事件的范畴。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仲裁
1.仲裁的适用范围(P19)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解释】考生熟练掌握哪些争议“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注意单选题。
【例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 )。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疑编号2001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2.仲裁的基本原则(P20)
(1)协议仲裁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式。
(2)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仲裁协议的效力(P21)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 )(2004年)
[答疑编号2001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注意判断题)。
5.仲裁裁决(P22)
(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不公开进行。
(4)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5)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 )。(2000年)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仲裁一律公开进行
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范围(P23)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①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②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例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2006年)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答疑编号2001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2.行政复议申请(P25)
(1)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注意单选题)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注意判断题)。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行政复议机关(P25)
(1)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2005年)
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
[答疑编号2001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4.行政复议决定(P26)
(1)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当事人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① 对于“维持原判”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 对于“变更原判”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例题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6年)
[答疑编号2001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答疑编号2001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解析】(1)选项B: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2)选项D: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诉讼
1.诉讼的适用范围(P27)
(1)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5类案件
(2)适用于《行政诉讼法》的8类案件
(3)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P28)
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2005年)
A.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疑编号2001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D属于民事诉讼。
2.地域管辖(P29)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作为的,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P29)
①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④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1】某企业因与银行发生票据支付纠纷而提起诉讼,该企业在起诉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2001年)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答疑编号2001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2】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疑编号2001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Y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Y地)管辖。
3.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新增)(P31)
诉讼时效期间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
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注意多选题):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例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答疑编号2001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2)诉讼时效的中止(2007年新增)(P32)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案例】A公司对B公司的权利侵害(拒付租金)发生在2006年1月1日,B公司于当日知道,则其诉讼时效期间为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考生注意两种情况:(1)如果2006年9月1日发生地震(不可抗力),10月1日地震停止。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从9月1日暂停计时,10月1日恢复计时。由于暂停了1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顺延至2007年2月1日。(2)如果2006年3月1日发生地震(不可抗力),4月1日地震停止。尽管发生了不可抗力,但由于4月1日不可抗力已经结束,当事人至少有6个月的时间提起诉讼,并没有对当事人造成影响,因此,谈不上中止,还是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中断(2007年新增)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例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答疑编号2001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疑编号2001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1)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2)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选项B错误;(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因此选项D错误。
5.判决(P33)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注意单选题)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区别事项 仲裁 诉讼
是否采取级别管辖 否 是
是否采取地域管辖 否 是
是否公开进行 否 是
是否采取两审终审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制度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P34)
1.没有先后顺序
举例:县工商局对甲企业罚款100万元,甲企业对此不服时,可以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县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甲企业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工商局作出了改变罚款为50万元行政复议决定,如甲对此还是不服,则向县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市工商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市工商局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行政复议决定。但甲企业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由县工商局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市工商局作出改变罚款数量的行政复议决定,但甲企业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由市工商局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首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举例:省级政府对甲企业罚款100万元,甲企业对此罚款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如果甲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对国务院的最终裁决不服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特殊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诉讼)。
举例: 某县土地局收回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甲企业不服时,只能向县人民政或市土地局先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先后顺序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应当“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殊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考生应注意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关系(见第7章)。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种类(P36)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依照民事法律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的行政制裁。行政责任可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以相应的刑事制裁。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解释】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2003年)
A.停止侵害
B.管制
C.排除妨碍
D.罚款
[答疑编号2001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解析】选项B属于刑事责任,选项D属于行政责任。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2006年)
A.返还财产
B.支付违约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金
[答疑编号2001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1.会计法律制度构成(P42)
(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
(3)会计规章:财政部
(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会计规范性文件:财政部门
【例题】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分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5个层次。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
A.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C.省级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地方会计管理条例
D.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答疑编号2002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2)选项C: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3)选项D:属于“会计规章”。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权限(P4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注意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3.会计法律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2007年新增)(P45)
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均属于会计行为规范的范畴。
(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引导其结果的合法化;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3)表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规范。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4.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 )。(2005年)
A.董事长张某
B.总经理王某
C.总会计师李某
D.财务部经理赵某
[答疑编号2002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第二节 会计核算
一、原始凭证(重点)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P55)
(1)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签章。
(2)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解释】本考点连续出现在:(1)2001年的单选题;(2)2002年、2003年的综合题;(3)2004年的判断题,要求考生必须掌握。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外来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时,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2001年)
A.由出具单位重开
B.由出具单位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接受单位更正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
D.由经办人员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答疑编号2002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2.对特殊原始凭证的处理(P55)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而非复制件)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二、财务会计报告
1.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P57)
2.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P59)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的人员有( )。
A.会计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答疑编号2002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P59)
(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的信息;
(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
(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5)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例题】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下列各项中,应当在其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的事项有( )。(2002年)
A.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B.重大投资、融资情况
C.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
D.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
[答疑编号2002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三、会计档案(重点)
1.会计档案的范围(P60)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4)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意】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例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的有( )。(2001年)
A.原始凭证
B.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C.记账凭证
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答疑编号2002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2.会计档案的保管(P61)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2)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P61)
(3)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P61)
【解释】定期保管的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25年,注意单选题。
【例题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最短的保管期限是( )。(2004年)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答疑编号2002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起算时间是( )。(2006年)
A.从立卷之日的次日算起
B.从月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C.从季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D.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答疑编号2002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3.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P63)
(1)“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2)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3)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重点)(P63)
(1)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解释】本考点多次出现在简答题或者综合题中,要求考生必须掌握。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对象(P64)
(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2.单位内部控制制度(P64)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重点)(P66)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解释】考生应熟悉教材中列举的“不相容职务”,注意在综合题中的应用。
【例题】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职务应当相互分离。下列各项中,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有( )。(2006年)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C.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D.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答疑编号2002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授权批准控制
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明确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责任和权限,以及每笔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并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教材P66例题2-7】
某公司2003年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其要点如下:(1)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和资金调度等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审批;(2)为方便与供货方的合作,公司划拨给采购部门专项资金,由采购部门自行与供货商结算货款;(3)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管理,由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各成本费用业务也需要其审批,超过预算的成本费用经其批准后,会计人员即可支付。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该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无不当之处。
【解析】
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点不符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基本原则。重大对处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审批不符合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要求,存在授权不当或违反集体决策审批的情况。采购部门及其人员直接支付货款的规定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审批由副总经理1人负责,违背了预算编制、审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
二、政府会计监督(P67)
1.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P6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解释】本考点曾在2001年、2003年的综合题中出现,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的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会计工作监督的监督对象(P67)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社会会计监督(2007年新增)(P68)
1.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P68)
(1)审计业务
①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③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2.审计业务约定书(P70)
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而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审计报告的种类(P70)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还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带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处分披露;②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3)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者财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P72)
(1)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
(2)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即审计责任。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P73)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二、代理记账(P74)
1.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P74)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例题】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有( )。(2002年)
A.申报纳税
B.登记会计账簿
C.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D.出具审计报告
[答疑编号2002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2.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P74)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P75)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解释】本考点连续出现在2002年、2003年的综合题中。
四、总会计师
1.总会计师的设置范围(P75)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总会计师的地位
(1)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解释】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P75)
(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2004年综合题)。(P76)
【例题】关于总会计师性质与地位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6年)
A.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B.总会计师是单位非行政领导职务
C.总会计师是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D.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答疑编号2002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例题2】下列行为中,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3年)
A.某市财政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B.某医院在行政办公室设置了会计人员并指定符合条件的会计主管人员
C.某大型国有企业同时设置了总会计师和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
D.某镇财政所对一名会计人员作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答疑编号2002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2)选项B:各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选项C: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4)选项D: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P76)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相关链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4.总会计师的任免程序(P77)
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
五、会计从业资格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范围(P77)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相关链接】(P84)(1)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2)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例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有( )。(2005年)
A.注册会计师
B.注册税务师
C.会计主管人员
D.会计机构负责
[答疑编号2002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P78)
(1)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注意单选题),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P79)
(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P79)
3.调转登记(2007年调整)(P79)
(1)在同一管辖范围内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2)在不同管辖范围的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4.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意单选题)。(P80)
六、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重点)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P85)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P85)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P84)
【解释】关于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特别是对出纳人员的兼职限制,多次出现在综合题中,要求考生必须掌握。
【例题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的会计工作岗位是( )。(2001年)
A.会计机构负责人
B.稽核
C.会计档案保管
D.出纳
[答疑编号2002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2005年)
A.会计档案保管
B.收入费用账目登记
C.固定资产卡片登记
D.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答疑编号2002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七、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重点)
1.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P85)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P86)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例题】某国有企业会计科出纳员因工作调动需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负责监交的人员应是( )。(2003年)
A.该单位一般会计人员
B.该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C.该单位负责人
D.当地财政部门派出人员
[答疑编号2002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3.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P87)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节 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P89)
【解释】二者的法律责任相同:其违法主体均包括单位和个人。
(1)单位:对单位处以5000元-10万元的罚款;
(2)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处以3000元-5万元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P89)
【解释】其违法主体仅限于个人。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其处以5000元-5万元的罚款。
3.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90)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6)
1.主体:包括征税主体、纳税主体
2.内容:权利义务
3.客体:权利义务的对象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答疑编号20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税种的分类(P99)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3)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 )。(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疑编号20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地方共享税
(2)地方税
(3)中央税
三、税法要素(P100)
1.最基本的要素包括三个: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重点)。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构成税法三个最基本要素的是( )。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答疑编号20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2.征税对象、税目(P100)
(1)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2)税目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例题】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
A.税率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答疑编号2003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3.税率(P100)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固定税率)
【解释】土地增值税属于超率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属于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形式是( )。(2006年)
A.全额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疑编号2003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4.起征点、免征额(P102)
(1)免征额是指对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2)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如果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题1】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的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仅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
[答疑编号2003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课税对象的数额超过免征额的,只就减除免征额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
[答疑编号2003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增值税
(一)征收范围(P108)
手写板图示0401-01
手写板图示0401-02
1.视同销售(P109)
手写板图示0401-03
【举例】甲07年4月代销商品100万,并按10%收取代销手续费,甲代销时视同销售,按全部100万交税,如果题目中是按10%收取代销手续费10万,则计算的销项税:
视同销售行为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3)总、分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货物移送的当天
手写板图示0401-04
甲企业将自己生产的钢材用于非应税项目、无偿赠送他人则视同销售,如果外购的钢材,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时,不视同销售,没有销项,则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解释】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7),不作视同销售处理。用于投资(5)、分配(6)、赠送(8),视同销售。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4年)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
[答疑编号2004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2】甲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将货物交付给位于乙市的某商场代销
B.销售乙市某商场的代销货物
C.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
[答疑编号2004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视同销售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答疑编号2004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
2.混合销售(P109)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手写板图示0401-05
甲向A销售空调,销售额是117万(含税),同时向A收取了安装费10万,销售是征收增值税,安装是征收收营业税,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此处按照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
3.兼营(P110)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1】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006年)
[答疑编号2004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2】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2004年)
[答疑编号2004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P111)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5.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P111)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电信局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
(5)融资租赁业务;
(6)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6.免征增值税的项目(P132)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2000年)
A.用于对外投资的自产工业产品
B.用于单位集体福利的自产副食品
C.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D.直接用于教学的进口仪器
[答疑编号2004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2005年)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
D.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疑编号2004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6年)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疑编号2004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二)销售额的界定
1.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
(1)商场的“零售额”肯定含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3)“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肯定含税。
2.价外费用(P115)
手写板图示0401-06
【举例】甲向A销售汽车,价款是100万元不含税,还向A收取了10万元手续费,因此
增值税:
消费税:×8%
A车辆购置税:×10%
价外费用无论其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但下列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征代缴的消费税。
(2)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手写板图示0401-07
【举例】A委托B加工烟丝,A提供100万的烟叶和40万的加工费,烟丝的消费税税率是30%,A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B代收代缴消费税,
消费税= (万元)
增值税=40×17%-进
手写板图示0401-08
【举例】A向B销售汽车,价款是100万(不含税),合同约定:B承担运费,A由运输企业C来运输,A代B垫付10万的运费。A从B企业得到款项是 127万, B又把车卖给D,得到不含税收入130万,
A 销项税 :100×17%
B增值税 130×17%-(17+10×7%)
3.包装物押金(P117)
(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2)对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并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手写板图示0401-09
4.折扣(P117)
(1)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照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5.以旧换新(P117)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
6.以物易物(P117)
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计算进项税额。
7.组成计税价格(P116)
(1)不征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征收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手写板图示0401-10
(3)进口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手写板图示0401-11
手写板图示0401-12
手写板图示0401-13
(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33)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解释】某项收入是否应当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取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原则是:确认时间不得滞后。
【例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2003年)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答疑编号2004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举例】甲向A销售汽车时,采用的是直接付款的方式,价款100万(不含税),在4月30日收到货款,A在5月8日提走货款,在4月份缴纳税款为100×17%
甲向B汽车时,采用的是托收承付的方式,在4月30日办成了托收手续,收到钱款是5月8日,则在4月份缴纳税款。
甲向C销售汽车时,采用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价款100万(不含税),4月份交60%,5月份交40%,4月份所缴纳的税款,100×60%×17%。
(四)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119)
以票抵税 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税 1.外购农产品=买价×13%2.运费=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输费用×7%3.生产企业收购废旧物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10%
(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解释】(1)纳税人进口“原材料”(如汽车配件),在海关缴纳了100万元的进口增值税,利用进口配件在国内生产销售汽车,在计算“汽车”的增值税时,100万元的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2)纳税人进口“固定资产”(如大型汽车检测设备),在海关缴纳了1000万元的进口增值税,纳税人在国内生产销售汽车,在计算“汽车”的增值税时,1000万元的进口增值税“不能抵扣”。
(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包括运费、建设基金)的7%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不得计入。
【解释1】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入。
【解释2】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1)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则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3)货物的进项税额只能抵扣80%,则其运费也只能抵扣80%。
【解释3】(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其运费也可以抵扣。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进废旧物质,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P120)
【解释】(1)将来会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将来不可能产生“销项税额”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如提供非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解释】(1)纳税人将“外购”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卷烟厂将外购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没有销项税额,因此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饼干厂将自己生产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有销项税额,因此为生产该产品所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5)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解释1】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手写板图示0401-15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解释2】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当将该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B.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C.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
D.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答疑编号2004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五)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P121)
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认证的,应当自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P112)
(1)生产企业
对于小规模生产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2)商业企业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1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达到180万元之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疑编号2004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需要注意两点:
(1)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不含税销售额。
(2)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
【例题1】某食品加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6%。2月份取得销售收入16960元;直接从农户购入农产品价值6400元,支付运输费600元,当月支付人员工资246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2005年)
A.450
B.597.6
C.870
D.960
[答疑编号2004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1)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应纳增值税额=16960/(1+6%)×6%=960元。
【例题2】某小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6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8.48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2.12万元(含增值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2006年)
A.0.48
B.0.36
C.0.31
D.0.25
[答疑编号2004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增值税税额=8.48/(1+6%)×6%=0.48万元。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2007年重大调整)
1.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例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B.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D.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答疑编号2004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P136)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货退回(P136)
(1)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按照《通知单》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手写板图示0402-02
【举例】A和B签定了一个100万(不含税)的买卖合同,在3月10日A向B 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4月10日B发现钢材质量有问题,退货40万,B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B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B可以进项转出40万。
第二节 消费税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手写板图示0402-03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手写板图示0402-04
1.销售额是否含增值税
题目中的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必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
3.包装物(P145)
(1)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2)一般情况下,押金不计征消费税。
(3)逾期包装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4)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4.视同销售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或者最近时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P149)
5.组成计税价格
(1)自产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手写板图示0402-05
(2)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手写板图示0402-06
(3)进口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例题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2006年)
A.6229.92
B.5510
C.5000
D.4000
[答疑编号2004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1+17%)×25%+4000×0.5=5000元。
【例题2】A酒厂3月份委托B酒厂生产酒精30吨,一次性支付加工费9500元。已知A酒厂提供原料的成本为57000元,B酒厂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酒精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批酒精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 )元。(2005年)
A.50000
B.60000
C.70000
D.63333.331
[答疑编号2004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57000+9500)/(1-5%)=70000元。
【例题3】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05年3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2006年)
手写板图示0402-08
A.76
B.87
C.123
D.160
[答疑编号2004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1)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2)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3+4.1)/(1-8%)×8%×100=160万元。
【例题4】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2002年)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
[答疑编号2004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5】某化妆品企业于2005年3月8日将一批自制护肤品用于职工福利,该产品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该批产品成本为1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产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91
B.0.84
C.0.78
D.0.74
【答案】A
【解析】应纳消费税=10×(1+5%)÷(1-8%)×8%=0.91(万元)。
(二)自产自用(P145)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例题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02年)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超过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答疑编号2004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有( )。(2006年)
A.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B.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C.将自产白酒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
D.使用自产酒精生产白酒
[答疑编号2004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2)选项B: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3)选项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4)选项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因此,生产酒精环节不缴纳消费税,生产白酒环节应缴纳消费税。
(三)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2007年调整)(P148)
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次,如果用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再以销售额全额征税,就会出现重复征收的问题。因此,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其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手写板图示0402-09
【解释】如果“成品”(卷烟)需要缴纳消费税、外购或者委托加工的“主要原材料”(烟丝)也需要征收消费税的,在计算该“成品”应缴纳的消费税时,外购的“主要原材料”已经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四)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52)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7.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2005年)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取得全部价款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每一期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
[答疑编号200402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五)消费税的纳税地点(P153)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2.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省内、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例题】A市甲企业委托B市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该批消费品应缴税款应由乙企业向B市税务机关解缴。( )
[答疑编号200402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第三节 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解释1】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其它劳务征收营业税。
【解释2】无形资产(P157):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解释3】不动产(P157):(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解释4】混合销售(P157):(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2)其它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解释5】兼营(P158):纳税人兼营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如果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解释6】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但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解释7】注意“境内”的含义(P159):(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3)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4)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5)在境内载运旅客出境旅游;(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除外;(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解释8】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2)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2004年)
A.销售货物
B.进口货物
C.转让无形资产
D.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答疑编号2004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有( )。(2006年)
A.销售房地产
B.转让土地使用权
C.以房产投资入股
D.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
[答疑编号2004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例题3】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营业税的是( )。
A.某商场销售烟酒
B.高某将闲置住房无偿赠与他人
C.某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
D.某服装厂加工服装
[答疑编号2004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1)选项AD应缴纳增值税;(2)选项B: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例题4】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融资租赁业务
C.典当行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
D.邮票的生产、调拨
[答疑编号2004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应当征收增值税。
(二)不同行业的计税依据
手写板图示0402-10
1.金融保险业(P162)
(1)贷款以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2)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文化体育业(P162)
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娱乐业(P163)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例题】某歌星租用大华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每场租金30000元,共演出三场,由体育馆售票,共取得票款收入600000元,按票款收入的2%向歌星经纪人支付佣金。营业税税率为3%。体育馆应为该歌星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为( )元。
A.15300
B.14940
C.18000
D.17640
[答疑编号200402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营业税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该体育馆为扣缴义务人。(2)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600000-30000×3-600000×2%)×3%=14940元。
(三)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66)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
【例题】2006年3月,甲房地产公司采用预收款方式将一栋自建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合同规定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当月乙公司预付了1600万元,余款在以后两个月内结清。已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万元。(2006年)
A.150
B.80
C.70
D.0
[答疑编号200402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方式的,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甲公司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1600×5%=80万元。
(四)纳税地点(P167)
1.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例题1】上海市A公司因调整公司营销战略,将其在惠州市的一处闲置下来的办公用房卖给重庆市B公司。销售该办公用房的合同在北京市签订,并已收到预收房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A公司营业税纳税申报的地点应当是( )。(2001年)
A.上海市
B.惠州市
C.重庆市
D.北京市
[答疑编号200402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营业税纳税地点有关规定的有( )。(2003年)
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所在地纳税
B.企业从事运输业务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C.企业提供应税劳务的,在其机构所在地纳税
D.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
[答疑编号200402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第四节 关税(2007年新增)
(一)关税的纳税人(P169)
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人包括:(1)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2)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例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有( )。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
D.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答疑编号200402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关境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1.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解释】购货佣金不能计入,经纪费应计入。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5)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2.不能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手写板图示0402-11
【举例】1.北京甲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成交价格是1000万元,包括购货佣金10万元,经纪费30万元。购货佣金不能计入,经纪费计入 关税完税价格:1000-10=990(万元)。
2.成交价格是1000万元、购货佣金10万元、经纪费30万元,则购货佣金计入,经济费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1000+30=1030(万元)
3.从美国到天津的海关的保险费、运费可以计入,而从天津到北京的保险费、运费不可以计入的。
(二)进口货物的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
【解释】纳税人进口消费税应税产品(如化妆品、香烟)时,需要同时计算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但纳税人进口消费税非应税产品(如计算机、机器设备)时,只需要计算关税、进口增值税。
1.交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2.不交消费税的
(1)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手写板图示0402-12
不用缴纳消费税
关税:100×20%=20万
进口增值税:(100+20)×17%
手写板图示0402-13
关税:100×40%=40(万)
进口消费税:(100+40)/(1-30%)×30%=60万
进口增值税:(100+40)/(1-30%)×17%=34万
进口的烟丝生产了卷烟
消费税:1000×45%-60
增值税:1000×17%-34
(三)关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时间
(1)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手写板图示0402-14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
(1)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2)未按期缴纳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解释】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与关税相同,因此在计算滞纳金时,三者的滞纳天数、滞纳金的比例相同。
计算分析题
【案例1】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该厂购进用于汽车生产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800万元;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10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9000万元(含增值税);
兼营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收入30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所购进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4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额。
手写板图示0403-01
已知:该厂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分别计算该厂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疑编号20040301: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答案】
(1)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汽车应缴纳增值税=9000/(1+17%)×17%-800=507.69 (万元)
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30×17%-4=1.1(万元)
(2)应缴纳消费税=9000/(1+17%)×8%=615.38(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02
(3)应缴纳营业税=50×5%=2.5(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03
【解析1】进口大型检测设备,属于外购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解析2】修理修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但不缴纳消费税。
【解析3】本题属于兼营,但纳税人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案例2】
某建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同时兼营装修业务和工具租赁业务。该商店对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分别进行核算。
2007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某工厂购进涂料一批,货款已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0000元(不含增值税);
(2)销售商品的销售额共计397800元(含增值税),其中包括本月购进涂料全部对外销售的销售额105300元;
(3)出租装修工具收入12000元;
(4)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收入87000元。
手写板图示0403-04
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要求:
(1)指出该商店4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中哪些应当缴纳营业税?
(2)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3)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答疑编号20040302: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2答案】
(1)该商店4月份发生的出租装修工具、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
(2)当月应纳增值税额=397800/(1+17%)×17%-60000×17%=47600(元)
(3)出租装修工具应纳营业税额=12000×5%=600(元)
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应纳营业税额=87000×3%=2610(元)
当月应纳营业税额=600+2610=3210(元)
【解析】"本月购进涂料全部对外销售",说明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如果将部分涂料用于"装修业务"(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应注意抵扣的比例。
【案例3】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23万元、3.91万元,已验收入库;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05
(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06
(5)将本月外购的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07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答疑编号20040303: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3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2)当期进项税额=3.91+3×7%+42×13%-1.36=8.22(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7.14-8.22-0.5=-1.58(万元)
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是1.58万元。
【解析1】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42万元的销售额应计入当期,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解析2】本期外购的20吨钢材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修建产品仓库),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析3】将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1.36万元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案例4】
视讯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9890元。
(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223元。
(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按含税销售总额的5%提取代销手续费14391元。
手写板图示0403-08
(4)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手写板图示0403-09
(5)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63800元。
手写板图示0403-10
已知:该商场上月未抵扣进项税额6110元;增值税使用税率为17%。
手写板图示0403-11
要求:
(1)计算该商场3月份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2)该商场提供空调安装服务应否缴纳营业税?为什么?
[答疑编号20040304: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4答案】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800×50+600×100)×17%=17000(元)
当期销项税额=177840÷(1+17%)×17%+19890÷(1+17%)×17%+2223÷(1+17%)×120×17%+(14391÷5%)÷(1+17%)×17%+163800÷(1+17%)×17%=133110(元)
当期应纳税额=133110-17000-6110=110000(元)
(2)该商场提供空调安装服务不缴纳营业税。根据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发生混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
【案例5】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
手写板图示0403-12
(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
(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
手写板图示0403-13
(5)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
手写板图示0403-14
其他相关资料,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40305: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5答案】
(1)当月销项税额=[50×8000+5×8000+20×6000×(1+10%)]×17%=97240(元)
(2)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70000-(50×1000+50×200+20×800)×17%=57080(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97240-57080=40160(元)
【解析】(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因此,当纳税人销售A产品50台,尽管购买方尚未提货,仍应缴纳增值税。(2)将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B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因此应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3)改、扩建幼儿园领用A产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4)单位内部基建、 改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以及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因此其进项税额应当从当月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案例6】
某企业2007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手写板图示0403-15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手写板图示0403-16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增值税)。
手写板图示0403-17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护肤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
其他相关资料,A类、B类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C类护肤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
(1)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C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疑编号20040306: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6答案】
(1)进口A类化妆品应交纳消费税=(820000+230000)/(1-30%)×30%=450000(元)
(2)委托加工B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68000+2000)/(1-30%)×30%=30000(元)
(3)C类护肤品应缴纳消费税=(580000+8000)×8%=47040(元)
(4)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消费税=450000+3000+46400+640=527040(元)
【案例7】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入服装2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分别是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6.12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未付,第二批货款36万元当月已付清。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手写板图示0403-18
(2)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8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用电脑20台,每台零售价6500元,另支付顾客每台旧电脑收购款500元。
手写板图示0403-19
要求: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40307: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7答案】
(1)当期进项税额=6.12+4×7%=6.40(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18×17%+38/(1+17%)×17%+1.78/(1+17%)×17%+0.65/(1+17%)×20×17%=10.73(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0.73-6.40=4.33(万元)
【解析】
(1)第一批货款20万元当期未付清,因此进项税额及其运费不得抵扣。
(2)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款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因此18万元的销售额应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
(3)将零售价为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视同销售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以商品的零售价6500元计税,不得扣除支付旧电脑的收购款500元。
【案例8】
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20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3-21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A企业在制造显示屏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部分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手写板图示0403-22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5)B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电脑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手写板图示0403-23
要求:
(1)计算A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40308: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8答案】
1.计算A企业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当期进项税额=30.6+0.34=30.94(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0(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47.60-30.94=16.66(万元)
2.计算B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1)当期进项税额=45.9+(30×13%+3×7%)×60%=48.37(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77.98-48.37=29.61(万元)
【案例9】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机器设备,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为200万美元。另外,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5万美元、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
已知:市场汇率为1美元=8.3元人民币,该机器设备适用关税税率为30%。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关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进出口公司在进口该批机器设备过程中发生的哪些费用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
(2)计算进口该批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关税税额。
(3)说明进出口公司进口该批机器设备申报缴纳关税的期限。
[答疑编号20040309: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9答案】
(1)进出口公司在进口该批机器设备过程中经审定的成交价200万美元、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以及包装劳务费3万美元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
(2)关税税额=(200+10+20+3)×8.3×30%=580.17(万元)
(3)进出口公司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
【案例10】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包括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30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成交价格40万元(其中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货物进口后装配调试费用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1
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全部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已知: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疑编号20040401: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0答案】
(1)①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关税=150×40%=60(万元)
进口消费税=(150+60)÷(1-30%)×30%=90(万元)
进口增值税=(150+60+90)×17%=51(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2
②进口机器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关税=40×20%=8(万元)
进口增值税=(40+8)×17%=8.16(万元)
两项合计,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90万元,应纳增值税59.16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3
(2)
①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额=[290+51.48/(1+17%)]×17%-51=5.78(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4
②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90+51.48/(1+17%)]×30%-90=10.20(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5
【解析1】在计算增值税时,只有进口散装化妆品(属于外购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以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进口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2】在计算消费税的抵扣时,生产(7800件)、销售(6800件)的比例没有关系。
【案例11】
某市大型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商品加工、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2006年12月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国外的采购代理人佣金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6
(2)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款70万元、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将收购的免税农产品的30%用于集体福利。
(3)购进其他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20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7
(4)将进口化妆品的80%加工成套化妆品,当月销售给其他商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50万元;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20万元。
(5)取得化妆品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4.04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8
已知:进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20%,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1)计算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疑编号20040402: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1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①关税完税价格=220+4+20+11=255(万元)
②关税=255×20%=51(万元)
③消费税=(255+51)÷(1-30%)×30%=131.14(万元)
④增值税=(255+51)÷(1-30%)×17%=74.31(万元)
【解析】(1)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2)支付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2)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650+70.20÷(1+17%)+14.04÷(1+17%)]×17%=122.74(万元)
②进项税额=74.31+8×7%+(70×13%+10×7%)×(1-30%)+34+20×7%=116.23(万元)
③当期应纳增值税=122.74-116.23=6.51(万元)
【解析】(1)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74.31万元可以抵扣;(2)从海关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应按7%抵扣进项税额,但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不能计入。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650+70.20÷(1+17%)+14.04÷(1+17%)]×30%-131.14×80%=111.69(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09
【解析】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131.14万元应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抵扣。
【案例12】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4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4月30日将80万元(不含税)的A型小汽车交付某商场代销,5月8日收到商场的代销清单。
(2)4月30日将100万元(不含税)的A型小汽车用于集体福利。
(3)4月10日将自己新试制的B型小汽车无偿赠送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该批汽车的成本为120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10
(4)以托收承付方式向甲汽车经销商销售A型小汽车300万元(不含税),同时向该经销商收取了10万元的运输费用。该批汽车于4月30日发出并办妥了托收手续,5月8日收到车款。
手写板图示0404-11
(5)4月15日向乙汽车经销商销售A型小汽车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10万元的运费由乙经销商承担。在发货时,该汽车制造厂为乙经销商代垫了10万元的运费,运输企业将普通发票开具给乙经销商,该汽车制造厂已经将该发票转交给乙经销商。
(6)取得逾期包装物押金12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12
(7)4月22日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废旧汽车配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
(8)4月23日购进100万元(不含税)的特种钢材用于装饰办公楼。
(9)4月24日购进10万元(不含税)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
(10)4月25日从美国进口一台检测设备,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其中包括购货佣金8万元、设备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用12万元),该设备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保险费为20万元。该检测设备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5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11)4月26日从美国进口汽车配件一批,成交价格为900万元、购货佣金10万元、经纪费3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保险费70万元。该批配件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1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已知: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7%,B型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进口检测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4月份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40403: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2答案】
(1)
①进口检测设备应纳增值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100-8-12+20=100(万元)
关税=100×10%=10(万元)
增值税=(100+10)×17%=18.70(万元)
【解析】(1)购货佣金8万元、设备进口后的安装调试费用12万元,不能计入完税价格,应当从100万元的总成交价中扣除;(2)该设备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保险费20万元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3)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50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②进口汽车配件应纳增值税额
关税完税价格=900+30+70=1000(万元)
关税=1000×20%=200(万元)
增值税=(1000+200)×17%=204(万元)
【解析】(1)购货佣金10万元不能计入、经纪费30万元可以计入完税价格;(2)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保险费70万元可以计入,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10万元不能计入。
(2)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①销项税额=100×17%+120×(1+8%)÷(1-8%)×17%+300×17%+10÷(1+17%)×17%+400×17%+12÷(1+17%)×17%=AAA(万元)
②进项税额=20×10%+204+10×7%=BBB(万元)
③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AAA-BBB=CCC(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额=100×8%+120×(1+8%)÷(1-8%)×8%+300×8%+10÷(1+17%)×8%+400×8%+12÷(1+17%)×8%=DDD(万元)
【解析1】4月30日将80万元的A型小汽车交付某商场代销,5月8日收到商场的代销清单。根据规定,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因此,80万元的销售额不能计入4月份。
【解析2】将100万元(不含税)的A型小汽车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00×17%
【解析3】将自己新试制的B型小汽车无偿赠送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20×(1+8%)÷(1-8%)×17%
【解析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A型小汽车300万元(不含税),该批汽车于4月30日发出并办妥了托收手续,5月8日收到车款。根据规定,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300万元的销售额应计入4月份。此外,销售汽车时向买方收取的10万元运输费用,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入销项税额。销项税额=300×17%+10÷(1+17%)×17%
【解析5】10万元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销项税额=400×17%
【解析6】逾期包装物押金12万元为含税价格,销项税额=12÷(1+17%)×17%
【解析7】工业企业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废旧汽车配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0%
【解析8】购进100万元的特种钢材用于装饰办公楼(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析9】汽车制造厂外购10万元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没有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解析10】(1)在计算检测设备在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时,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50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2)在计算国内汽车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时,检测设备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不能抵扣,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50万元,也不能抵扣,因为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外购固定资产的运费均不能抵扣。
【解析11】(1)在计算汽车配件在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时,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10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2)在计算国内汽车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时,汽车配件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204万元可以抵扣,从海关运抵汽车制造厂的运费10万元也可以计算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4+10×7%
【案例13】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2007年3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款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用1.38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2)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
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6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8%。
要求:
(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40404: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3答案】
(1)进口环节应纳税款
关税完税价格=15×30+9+1.38=460.38(万元)
①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②消费税=(460.38+276.23)÷(1-8%)×8%=64.05(万元)
③增值税=(460.38+276.23+64.05)×17%=136.11(万元)
(2)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0.95÷(1+17%)×24×17%=142.8(万元)
进项税额=(136.11+9×7%)÷30×28=127.62(万元)
应纳税额=142.8-127.62=15.18(万元)
【解析】(1)从海关运回公司支付的运输费用9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但在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时,运费可以计算抵扣;(2)公司自用2辆作为固定资产,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手写板图示0404-17
【案例14】
某自营出口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年3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已验收入库。
(2)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200万元。
(3)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
(4)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18
已知:上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手写板图示0404-19
[答疑编号20040405: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4答案】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17%-13%)-8=32(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50×17%-(68-32)-10=-20.5(万元)
(3)免抵退税额抵减额=200×13%=26(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0×13%-26=104(万元)
(5)当期应退税额=20.5(万元)
手写板图示0404-20
【解析】"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200万元"的处理方法:由于当时进口时,免征了增值税,因此事后谈不上退税的问题。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总额(P180)
1.收入的基本规定(P180)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转让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
B.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收入
C.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D.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答疑编号2005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收入的特殊规定(重点)(P181)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占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2)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
(3)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4)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1年)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5)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的金额。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
(6)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除特殊规定外,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8)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出租包装物收入
B.包装物押金收入
C.逾期1年以上、未返还买方的包装物押金
D.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答疑编号2005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中使用本企业产品的
B.纳税人在职工福利中使用本企业产品的
C.纳税人在专项工程中使用本企业产品的
D.纳税人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
[答疑编号2005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
B.纳税人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
C.纳税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D.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
[答疑编号2005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二、准予扣除项目(P182)
1.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P182)
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种。
【解释】增值税不能扣除。
【例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税金是( )。(2004年)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印花税
[答疑编号2005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2006年)
A.关税
B.土地增值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疑编号2005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P184)
(1)借款费用(P184)
①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扣除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
②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扣除。
③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题】德生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5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德民公司借款12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72万元。该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2006年)
A.72
B.60
C.48
D.36
[答疑编号2005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2000×50%/1200×72=60万元。
(2)工资薪金(P185)
(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P185)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解释】“三费”的扣除基准为纳税人的“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实发工资总额。
(4)公益、救济性捐赠(P185)
纳税义务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一定比例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是( )。(2003年)
A.纳税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
B.纳税人通过企业向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
C.纳税人通过电视台向灾区的捐赠
D.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疑编号2005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5)业务招待费(P186)
【解释1】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解释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者从股份制企业分回的股息,不再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例题】某超市2005年度销售收入净额为8000万元,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超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2006年)
A.40
B.35
C.27
D.24
[答疑编号2005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的准予扣除额=1500×5‰+(8000-1500)×3‰ =27万元。
(6)保险费用(P188)
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包括:
①纳税人按规定上交保险公司或者劳动保险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
②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
③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④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险金。
【解释1】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解释2】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P186)
①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②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例题】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直接从企业收入总额中一次扣除。( )(2001年)
[答疑编号2005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8)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P187)
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例题】某企业(非保险企业)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不得超过( )万元。
A.100
B.200
C.50
D.10
[答疑编号2005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P187)
①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②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④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解释】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10)佣金(P188)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三、不得扣除项目(P188)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解释】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种赞助支出。
7.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8.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9.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税法规定可以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相关连接】“坏账准备金”可以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在税前扣除。
10.企业已经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和维修管理费。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2001年)
A.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司法机关所处罚金
D.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
[答疑编号2005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有( )。(2005年)
A.啤酒企业的广告费
B.化工厂为职工向保险公司购买人寿保险
C.房地产企业支付的银行罚息
D.商业企业发生的资产盘亏扣除赔偿部分后的净损失
[答疑编号2005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
A.缴纳的消费税
B.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C.存货跌价准备金
D.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答疑编号2005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有( )。
A.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疑编号2005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税收滞纳金
B.购建固定资产支出
C.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D.营业税
[答疑编号2005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四、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P191)
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解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应当提取折旧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答疑编号2005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五、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P193)
(1)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税法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
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3)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4)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案例1】
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6000万元,占乙公司20%的股权。
(1)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回货币资金100万元。
(2)2006年度,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3)2006年度,乙公司为甲公司支付了150万元的费用,该笔费用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
(4)2006年度,乙公司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50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06年度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合计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005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合计是850万元。根据规定,被投资企业分配给投资方企业的全部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被投资企业为投资方企业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任何费用),应全部视为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企业的分配支付额。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货币资产100万元;(2)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300万元;(3)乙企业为甲公司支付的与本身经营无关的费用150万元;(4)乙公司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1500万元,甲企业按照20%的股权比例应确认投资所得300万元。
【解析】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2)对于从乙公司取得的投资所得,2006年度甲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答疑编号2005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甲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80万元。计算公式为:850÷(1-15%)×(33%-15%)=180万元。
【解析】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税法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3)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机器设备时,乙公司在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答疑编号2005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乙公司向甲公司分配机器设备时,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4)如果甲公司从乙公司分配取得的股票,应如何确认投资所得?
[答疑编号2005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案例2】
甲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200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1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30万元。
(4)财务费用28万元,其中向关联企业借款400万元,支付的利息费用20万元,已知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年利率为5%,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4%。
(5)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6)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7)甲企业2004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80万元,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60万元。
(8)甲企业持有位于深圳特区的乙企业20%的股权,乙企业2006年实现利润400万元,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已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假设乙企业没有纳税调整因素)。
由于该企业发生重大人事变动,直至2007年2月20日,该企业才向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企业适用33%的税率)。
[答疑编号2005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计算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1)计算会计利润=(4600+400)-3800-14-6-140-28-232-100=680(万元)
(2)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广告费应调增额=110-(4600+400)×2%=10(万元)
②业务宣传费应调增额=30-(4600+400)×5‰=5(万元)
③财务费用应调增额=20-600×50%×4%=8(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额=30-[1500×5‰+(4600+400-1500)×3‰]=12(万元)
⑤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的罚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全额调增。
⑥工资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20-280=40(万元)
⑦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60-280×(14%+1.5%+2%)=11(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10+5+8+12+10+40+11=96(万元)
【解析】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3)应纳税所得额=680+96=776(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776×33%=256.08(万元)
(5)从乙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税款=400×(1-15%)×20%÷(1-15%)×(33%-15%)=14.40(万元)
(6)甲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256.08+14.40=270.48(万元)
2.甲企业于2007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005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甲企业于2007年2月20日进行纳税申报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企业于2月20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已经超过了纳税申报期限。
【案例3】
2007年2月,某粮食类白酒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产品销售收入100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会计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查账稽核。该企业便委托甲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查账核实以下几项支出:
(1)支付某电视台广告费1000万元;
(2)支付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3)赞助支出(赞助某青少年足球俱乐部)200万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59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5)缴纳工商部门的罚款100万元;
(6)缴纳税收滞纳金和罚款100万元;
(7)该企业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罚息2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答疑编号20050124: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3答案】
(1)支付电视台的广告费10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解析】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业务宣传费500万元不得据实扣除,其纳税调整增加额=500-10000×0.5%=450(万元)
【解析】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0.5%的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
(3)赞助支出2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4)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9-(1500×5‰+500×3‰)=50万元。
(5)缴纳工商部门的罚款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6)缴纳税务机关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1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7)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加收的罚息20万元,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8)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450+200+50+100+100=3900(万元)
(9)2006年该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3900×33%=1287(万元)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P213-214)
(1)股票转让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释】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例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非货币资产收入
B.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C.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
D.转让股票的净收益
[答疑编号2005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2.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P215)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3)资本的利息
(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6)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3.准予列支的项目(P215)
(1)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但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列支。
【相关链接】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列支。
(2)交际应酬费(P216)
①工业、商业等经营货物的企业(交增值税):5‰、3‰
②交通运输、娱乐、服务业(交营业税):10‰、5‰
【例题】某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业)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为( )。
A.15
B.11.5
C.8.4
D.6.5
[答疑编号2005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服务业适用500万元的标准;(2)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交际应酬费=500×1%+(1000+800-500)×0.5%=11.5万元。
(3)捐赠(P216)
①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
②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列支,但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解释】注意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4)技术开发费(P21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某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款物价值100万元,直接资助当地某高校研究开发经费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答疑编号2005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因此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的捐赠100万元无需进行调整;(2)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全额扣除,因此直接资助某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60万元无需进行调整;(3)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免税;(4)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00-20=4980(万元)。
【例题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有( )。
A.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B.资本的利息
C.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D.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答疑编号2005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案例1】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娱乐业,2006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1500万元,缴纳营业税300万元。
(2)营业成本750万元。
(3)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包括交际应酬费60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比2005年增长12%)。
(4)财务费用10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费用80万元。
(5)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20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直接资助某高校研究经费6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案例1答案】
(1)利润总额=(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万元)
(2)交际应酬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500×10‰+1000×5‰)=50(万元)
(3)技术开发费比2005年增长超过1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4)资本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6)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7)应纳税所得额=222+50-40+80-100+10=222(万元)
(8)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22×(30%+3%)=73.26(万元)
【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解析2】股票转让净收益120万元应纳税,无需调整。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P230)
【例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答疑编号2005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掌握)
1.工资、薪金
(1)定义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例题】张某2006年的全年工资为30000元,则2006年度应纳税额=[(30000÷12-1600)×10%-25]×12=780元。
(2)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
(3)年底双薪
2.劳务报酬
【例题1】张某2007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例题2】张某2007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3.稿酬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解释】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例题1】张某2007年2月取得稿酬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1-20%)×20%×(1-30%)=0.56万元
【例题2】某作家2006年1月5日从甲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4月20日从乙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由于稿酬按次征收,所以1月5日取得的稿酬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不合并征收),4月20日的稿酬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例题3】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的稿酬收入分别为3000元、4000元和5000元。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316元
B.1344元
C.1568元
D.1920元
[答疑编号2005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该作家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
【例题4】国内某作家完成了一部小说,3月份第一次出版获得稿酬20000元,8月份该小说再版获得稿酬10000元,该作家两次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360元
B.4800元
C.3460元
D.4660元
[答疑编号2005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第一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3)第二次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元。
【例题5】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讲课费4000元,已知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2688
B.2880
C.3840
D.4800
[答疑编号2005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0×(1-20%)×20%×(1-30%)+(4000-800)×20%=288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例题】张某2006年2月取得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600元
6.财产转让所得
(1)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7.捐赠的处理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题1】张某2006年2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200)×20%=560元。
【例题2】张某2006年2月取得稿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000)×20%×(1-30%)=420元。
8.境外收入的处理
【例题】张某(中国居民)在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在境外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元,而5000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境内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则少缴的200元需要补缴。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P240)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解释】普通的储蓄存款利息应纳税。
【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获得的保险赔款
B.王某出租房屋所得
C.李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D.赵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退休工资
[答疑编号2005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2】某高校退休职工夏某11月份取得下列收入中,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工资 1750元
B.国债利息收入1100元
C.稿费1600元
D.省政府颁发的环保奖2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退休工资”属于免税项目;(2)选项BD属于免税项目;(3)选项C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00-800)×20%×(1-30%)=112元。
四、纳税申报(P241)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纳。
【案例1】
大学教授李某2007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已知: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利息所得适用税率均为20%。
要求:
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答疑编号20050211: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答案】
(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900-1600)×10%-25=105(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1-20%)×20%×(1-30%)=560(元)
(3)讲学收入500元低于扣除额800元,不纳税。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440(元)
(5)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5+560+440=1105(元)
【案例2】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
计算孙某2006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20050212: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2答案】
(1)稿酬应纳税额=50000×(1-20%)×20%×(1-30%)=5600(元)
(2)审稿收入(劳务报酬)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0(元)
(3)翻译收入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4)在A国的讲学收入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应补缴税款:5200-5000=200(元)
在B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应纳税额=70000×(1-20%)×20%=11200(元),无需补缴税款。
(5)孙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600+2400+440+200=8640(元)
【案例3】
中国公民王某2006年取得以下收入:
要求:计算王某2006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1月20日,参加文艺演出取得收入2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参加文艺演出的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2)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0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元和15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①稿酬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250000×(1-20%)×20%×(1-30%)=28000元,无需补税;②演出按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元。(4)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000元。
(3)3月20日,取得足球彩票收入50000元,当初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30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足球彩票收入的应纳税额=(50000-50000×30%)×20%=7000(元)
【解析】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000元。
[答疑编号2005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转让房产应纳税额=(300000-150000-21000)×20%=25800(元)
【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100+7000+25800=36100(元)
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P248)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P248)
(1)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未确定或者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3)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4)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解释】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产税,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P249)
【解释】房产税只对内不对外。
【例题1】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
A.城区房产使用人
B.城区房产代管人
C.城区房屋所有人
D.城区房屋出典人
[答疑编号2006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房屋,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B.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房屋,该集体单位为纳税人
C.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营业用的房屋,该个人为纳税人
D.产权出典的房屋,出典人为纳税人
[答疑编号2006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二)房产税的计算(重点)
特殊规定(P250)
(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例题1】应纳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5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25%,则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元。
A.6000
B.4500
C.1500
D.1250
[答疑编号2006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应纳房产税=500000×(1-25%)×1.2%=4500(元)。
【例题2】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6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房产税( )。
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
[答疑编号2006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用于对外投资联营的部分,由于其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视同出租,其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即每年的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应纳税额=50万元×12%=6万元;(2)剩余部分以房屋余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2500×70%×(1-20%)×1.2%=16.80万元。两项合计,该企业应纳房产税22.80万元。
【例题3】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6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6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
A.1.632万元
B.0.816万元
C.0.516万元
D.1.652万元
[答疑编号2006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51)
【例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疑编号2006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而非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车船税(2007年重大调整)
1.纳税人(P253)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例题】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
[答疑编号2006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征税范围(P253)
(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
(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4)摩托车
(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解释】注意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区别。
【例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小轿车
B.货船
C.摩托车
D.三轮汽车
[答疑编号2006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54)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三、印花税
1.纳税人(P255)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例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代理人
D.合同的鉴定人
[答疑编号2006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2.印花税的计税依据(P258)
举例:A、B企业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的金额来计算印花税率。A委托B加工烟丝,签订加工合同,A提供100万元烟叶,并给B40万元加工费,此处以加工费乘以税率来计算印花税。
举例:A、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标的为100万元,运费为10万元,分别按照各自交印花税税。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则按照税率高的来计算。
【例题1】2005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由甲向乙提供货物并运输到乙指定的地点,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其中包括货款和货物运输费用。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0.3‰,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为0.5‰。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应纳印花税额是( )万元。
A.0.24
B.0.15
C.0.09
D.0.06
[答疑编号2006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因此,甲企业应纳印花税额=300×0.5‰=0.15(万元)。
【例题2】2005年3月,甲企业注册了新商标,领取了一份商标注册证;与某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600000元,另外支付货物运输费50000元;与工商银行某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0元。已知商标注册证按件贴花5元,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率分别为0.3‰、0.5‰、0.05‰。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元。
A.250
B.255
C.260
D.265
[答疑编号2006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甲企业3月份应缴纳印花税税额=5+600000×0.3‰+50000×0.5‰+1000000×0.05‰=260元。
【例题3】甲公司2005年8月开业,领受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甲、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金额300万元,需支付的加工费为20万元;另订立财产保险合同一份,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支付保险费10万元。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1‰,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
A.200元
B.220元
C.240元
D.600元
[答疑编号2006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应纳印花税=200000×0.5‰=100元;(2)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应纳印花税=10×1‰=100元;(3)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5元×4=20元。
3.税率(P256)
【例题1】下列税率形式中,适用于印花税的有( )。
A.定额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答疑编号2006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例题2】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形式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D.营业税
[答疑编号2006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印花税和消费税规定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四、契税
1.纳税人(P261)
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例题】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出让土地和出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
[答疑编号2006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征税范围(重点)(P261)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解释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解释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析、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3】视同转移、缴纳契税的特殊情况:(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例题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契税的有( )。
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
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
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
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答疑编号2006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例题2】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
A.接受作价房产入股
B.承受抵债房产
C.承租房产
D.继承房产
[答疑编号2006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3.契税的计税依据(P262)
【例题1】某公司2002年3月以3500万元购得某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 )万元。
A.120
B.105
C.180
D.15
[答疑编号2006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契税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缴纳契税=3500×3%=105(万元)。
【例题2】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2006年10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
A.2.4
B.2.1
C.4.5
D.0
[答疑编号2006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当征收契税;(2)只有在取得住房时才缴纳契税,出售住房时不缴纳契税。本题的计算过程:80×3%=2.4(万元)。
4.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P263)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合同的当天。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相关链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的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重大调整)
1.纳税人(P264)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例题】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私营企业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答疑编号2006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征税范围(P264)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相关连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例题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市证券交易所用地
B.某建制镇所辖的行政村委会办公用地
C.某大型钢铁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某市一大型超市用地
[答疑编号2006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例题2】我国目前只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疑编号2006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计税依据(P26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整。
【例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之前,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疑编号2006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P268)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
【例题1】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B.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C.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D.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6012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例题2】某企业一月份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所得税13万元。如按7%的税率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万元。
A.4.2
B.2.1
C.3.29
D.3.01
[答疑编号2006012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7+30)×7%=3.29(万元)。
七、车辆购置税
1.征税范围(P269)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2.车船税的征税范围:(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车;(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P270)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题】甲汽车制造厂向乙销售小汽车,价款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向乙收取了5万元的手续费:(1)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1+17%)]×17%;(2)甲企业应纳消费税=[100+5÷(1+17%)]×8%;(3)乙应纳车辆购置税=[100+5÷(1+17%)]×10%。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272)
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八、土地增值税
1.征税范围(P272)
(1)转让的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连接】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解释】房地产的出租、抵押,由于房地产的产权未发生转让,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3)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解释】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相关连接】土地、房屋权属的继承、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但以受赠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当事人,应缴纳契税。
【例题1】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他人
B.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他人
C.某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教育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某学校
D.某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养老院
[答疑编号2006012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李某2000年3月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公寓作为投资,2005年5月以5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套公寓出售给郑某。郑某在此次房屋交易中应缴纳的税种有( )。
A.印花税
B.契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6012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1)买方缴纳契税、印花税;(2)卖方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例题3】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幢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商用写字楼,获得2000万元。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税中,属于该公司此项售楼业务应缴纳的税种有( )。
A.契税
B.营业税
C.印花税
D.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2006012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重点)(P273)
【解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P275)
【案例1】
某房地产公司2006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1600万元。
(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取得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为500万元,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
(3)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
已知:
(1)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2)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要求:
(1)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6012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计算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5000+3000+150+990+800+1600=11540(万元)
土地增值额=18000-11540=6460(万元)
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6460/11540=55.98%
应纳土地增值税=11540×50%×30%+(6460-11540×50%)×40%=2007(万元)
(2)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疑编号2006013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应纳营业税=(18000+200+100+20)×5%=916(万元)
【解析】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方式的,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九、资源税
1.纳税人(P279)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P279)
(1)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2)原油仅限于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3)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4)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5)煤炭仅限于“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6)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例题1】某石油开采企业2007年2月开采原油20万吨,其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0.2万吨。已知油田的资源税税率为10元/吨。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 )万元。
A.198
B.297
C.200
D.300
[答疑编号2006013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20-0.2)×10=198(万元)。
【例题2】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C.开采的天然原油
D.生产的海盐原盐
[答疑编号2006013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3.征税数量(P281)
【例题】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答疑编号2006013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1.开业登记(P29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登记(P295)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登记(P298)
(1)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
【解释】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例题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答疑编号2007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 )。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B.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C.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45日内
D.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
[答疑编号2007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账簿、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P301)
2.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缴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账簿。(P301)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P301)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该法定期限为( )。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答疑编号2007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A.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B.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
C.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D.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答疑编号2007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三)发票管理
1.临时到外地(本省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P304)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P308)
3.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P311)
【例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 )。(2003年)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答疑编号2007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4.发票的检查(P308)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发票检查中有权采取的措施有( )。(2006年)
A.调出发票查验
B.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C.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D.检查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的情况
[答疑编号2007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2】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2006年)
[答疑编号2007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四)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方式(P312)
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P322)。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P323)
【例题】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可以暂不办理纳税申报。( )(2004年)
[答疑编号2007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二、税款征收方式
1.税款的确定方式(P324)
【例题】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 。(2006年)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答疑编号2007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2.税款的缴纳方式(P325)
(1)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并办理入库手续
(3)代扣代缴
(4)代收代缴
(5)委托代征
三、税款征收措施(重点)
(一)核定应纳税额(P326)
1.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形(P326)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 )。(2003年)
A.有偷税、骗税前科的
B.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按规定应设置账簿而未设置的
D.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答疑编号2007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2】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001年)
[答疑编号2007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二)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P328)
【例题】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应于2006年12月5日缴纳的税款20万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元。
A.100 B.1000 C.10000 D.4000
[答疑编号2007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本题为12月6日-12月15日,共计10日);(2)滞纳金=20万元×0.05%×10天=1000(元)。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2007年新增)
1.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P328)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4)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也须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是( )。
A.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答疑编号2007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1)选项C缺少过渡条件: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可以责令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只有在限期内,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在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2)选项D: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纳税担保的范围(P329)
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
3.纳税担保的具体形式(P329)
【解释1】纳税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解释2】纳税担保人需要提供纳税担保的,只能选择抵押或质押方式,不适用保证方式。
(1)保证(P329)
①纳税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纳税人和纳税保证人对所担保的税款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
②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a.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
b.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c.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d.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
e.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f.有欠税行为的。
③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即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纳税保证期间内税务机关未通知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④纳税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15日,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举例:纳税人甲企业需要在4月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交税,如果甲到期不能交税,乙是保证人,税务机关应当在4月1日之日起在60天之内,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60天,则保证责任解除。若4月10日税务机关通知乙,则乙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在15天内,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P330)
纳税担保人以其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抵押担保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未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担保的税款、滞纳金。
举例:纳税人甲需要在4月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缴纳100万的税款,乙以设备设定了抵押,如果甲到期不缴纳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当自4月1日起在15天内先通知乙提供担保,乙用货币替甲支付100万, 如果不能提供担保,则税务机关有权责令乙在15天内提供,若逾期不能提供担保,则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执行。
(3)质押(P331)
纳税担保人以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质押担保的,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未缴清税款、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15日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抵缴税款、滞纳金。
举例:纳税人甲企业应当在4月1日之前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100万,乙用自己的汽车提供质押(属于转移占有),则需要将汽车交给税务机关。如果4月1日不缴纳税款,则税务机关通知乙的时间为15天,乙应当在4月10日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履行保证责任,若仍不能缴纳则税务机关责令限期15日内缴纳,若逾期不能履行担保责任则,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抵缴税款、滞纳金。
(四)税收保全措施(P332)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P333)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手 段1 手 段2
税收保全措施 冻结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商品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从银行存款中扣缴税款 拍卖、变卖商品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2006年)
A.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直至缴足税款
B.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答疑编号2007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根据税收征税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拍卖所扣押的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扣押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答疑编号2007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解析】选项AD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六)阻止出境(P334)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某球员转会国外一家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未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 )(2005年)
[答疑编号2007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四、其他有关税款征收的法律规定(P334)
(一)税收优先权(P334)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例题】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之后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执行。( )(2006年)
[答疑编号2007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P335)
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2.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题】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2年)
[答疑编号2007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三)税款的追缴与退还(P336)
情 形 责任界定 处理方式
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的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计算错误 (1)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2)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5年(3)偷税、抗税、骗税的,不受时间限制
多缴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的 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人发现的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对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该期限是( )。(2000年)
A.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B.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2年内
C.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D.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5年内
[答疑编号2007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四)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P337)(2007年新增)
1.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
3.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04年)
[答疑编号2007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连带纳税义务。
五、税务检查(P338)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2001年)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核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7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六、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P343)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执行税务机关的决定(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当事人只能首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只有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当事人有自由选择权,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先后顺序。
七、法律责任
1.税务登记(P340)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2000-10000元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D.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疑编号2007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2.纳税申报
(1)晚申报(P340)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不申报(P341)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虚假申报(P34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偷税
(1)偷税行为的界定(P341)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P341)
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偷税罪的界定及其法律责任(P341)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 )。(2002年)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少缴应纳税款的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
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
[答疑编号2007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
4.逃税(P341)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2年)
[答疑编号2007012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5.扣缴义务人(P341)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由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
B.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C.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对纳税人处以未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疑编号2007012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6.收缴发票(P343)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计算分析题
【案例1】
某白酒生产企业申报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该企业发生100万元粮食类白酒广告支出,已作费用,全额在税前扣除;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5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未缴纳,虽经税务机关一再催缴,至2006年8月仍拖欠税款。经税务机关了解,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没有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2006年10月,税务机关得知,该企业有一到期债权20万元,一直未予追偿。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追偿该企业到期债权2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多少?
(2)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行使代位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20070126:针对该题提问]
【案例1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为114万元(100+50-36),应纳所得税额为37.62万元。
(2)税务机关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第八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P348)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P349)
【相关链接】"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例题】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2005年)
[答疑编号2008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票据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003年)
[答疑编号2008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签章(P349)
(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例题】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2005年)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疑编号2008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3.出票日期(P349)
(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2)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解释】考生应掌握"1月18日"、"10月20日"的具体写法,注意单选题。
【例题】某出票人于10月 20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下列填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2001年)
A.拾月贰拾日 B.零拾月零贰拾日
C.壹拾月贰拾日 D.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答疑编号2008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4.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文字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注意判断题)。
【例题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必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以中文大写为准。( )
[答疑编号2008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2001年)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的票据
D.更改金额的票据
[答疑编号2008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开立时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2007年新增)(P351)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
【解释】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实行备案制。
【例题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因异地临时经营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C.个人存款账户
D.异地一般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8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银行核准的是(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8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注意单选题)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P352)
(二)不同账户的具体规定
1.基本存款账户(P355)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规定的账户办理。该账户是( )。(2006年)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8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2.一般存款账户(P355)
(1)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2)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例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 )。(2005年)
A.办理借款转存
B.办理借款归还
C.办理现金支取
D.办理现金缴存
[答疑编号2008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3.专用存款账户
(1)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P356)
①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③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④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例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专用存款账户中,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有( )。
A.单位银行卡专用存款账户
B.财政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C.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D.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8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2007年新增)(P357)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 )。
A.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B.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C.向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D.向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答疑编号200801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4.临时存款账户(P357)
(1)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增)资,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意单选题)。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疑编号200801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P359)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
A.出版单位支付给个人稿费5万元
B.期货公司退还个人交存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
C.保险公司向个人支付的理赔款15万元
D.单位向个人支付的薪酬
[答疑编号200801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P359)
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P360)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申请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
A.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B.办理异地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C.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D.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答疑编号200801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账 户 开立是否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能否存入现金? 能否支取现金?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 可以 可以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可以 不能
专用存款账户 (1)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核准(2)其他:备案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 可以 可以
个人银行账户 备案 可以 可以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于办理现金支取的是( )。
A.单位卡 B.一般存款账户
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疑编号200801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2)选项B: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选项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4)选项D: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当按规定办理。
三、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
1.票据当事人(P364)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答疑编号200801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2.票据行为(P365)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不包括付款)。
【例题】根据《票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行为的有( )。(2002年)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疑编号200801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3.票据签章(P366)
(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2)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3)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疑编号2008011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4.票据权利的补救(注意简答题)(P367)
(1)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举例:持票人4月1日丢失票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找银行申请挂失,挂失之后需要在3天之内追加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四种。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丧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
A.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B.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疑编号2008012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二)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P367)
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P371)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2001年)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出票日起2个月
C.自出票日起3个月 D.自出票日起4个月
[答疑编号2008012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三)商业汇票
1.提示承兑期限(P376)
(1)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提示付款期限(P376)
(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内。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例题】《支付结算办法》对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有明确的规定。该期限是( )。(2003年)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答疑编号2008012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3.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P377)
(四)银行本票(P378)
1.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P381)
【相关链接】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
A.10日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答疑编号2008012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五)支票(重点)
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P382)
2.支票出票人的签章(P382)
(1)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3.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P382)
4.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P389)
5.签发空头支票或者印章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的法律责任:(P405)
(1)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同时处以2%的赔偿金,赔偿收款人。
【例题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是( )。(2006年)
A.付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出票人签章
[答疑编号2008012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B.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C.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D.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答疑编号2008012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2)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四、银行卡
1.单位卡(P391)
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2.风险控制指标(P392)
(1)单位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2)单位卡的同一账户透支余额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其综合授信额度的3%;
(3)个人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
(4)个人卡的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例题】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发生额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下列有关信用卡透支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单位卡的同一账户透支余额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其综合授信额度的5%
B.单位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4万元(含等值外币)
C.个人卡的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6万元(含等值外币)
D.个人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
[答疑编号2008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五、结算方式
(一)汇兑(P394)
1.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注意单选题)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P398)
【例题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 )。(2005年)
A.汇兑结算方式
B.信用证结算方式
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答疑编号2008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 )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疑编号2008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托收承付
1.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P399)
(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重点)。
【例题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的是( )。
A.供销社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
B.供销社为国有企业代销商品应支付的款项
C.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
D.集体所有制企业向国有企业赊销商品应收取的款项
[答疑编号2008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因此选项C(直接的劳务)错误;(2)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因此选项BD错误。
【例题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能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
[答疑编号2008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1)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2)国内信用证仅限于国内企业;(3)托收承付的适用对象最苛刻。
2.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P399)
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是10000元。
【例题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有结算金额起点的是( )。(2004年)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
[答疑编号2008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没有金额起点限制的有( )。(2001年)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
[答疑编号2008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3.承付期(P399)
(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次日起计算;
(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4.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P400)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以下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
【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
A.代销商品发生的款项
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
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
D.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答疑编号2008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三)委托收款(P402)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3.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综合题演练
【案例1】
甲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向王某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支票金额为10万元。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王某补记收款人名称后,向其开户银行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09:针对该题提问]
(1)王某能否使用该支票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
【答案】王某不能支取现金。根据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P382)
(2)甲公司在出票时,出票日期10月20日应当如何记载?
【答案】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具体为"零壹拾月零贰拾日"。(P349)
(3)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如何签章?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盖与该公司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P382)②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无效。根据规定,出票人(甲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P366)
(4)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该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P382)
(5)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哪些记载事项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答案】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P349)
(6)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丙银行、丁银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当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付款依据。(P359)当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人应当出具相关收款依据。(P360)
【案例2】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07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
(2)2007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4月15日,持票人B企业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5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
(3)2007年3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申请办理6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乙银行向申请人甲企业收取了150万元的保证金后,为甲企业办理了信用证。4月10日,C企业请求付款时,开证行乙银行以甲企业缴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10:针对该题提问]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甲企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甲企业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根据规定,当事人签发空头支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P405)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持票人B企业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乙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B企业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P376)②乙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P377)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乙银行在受理开证时,向甲企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C企业能否凭该信用证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该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开证行乙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保证金的数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P403)②C企业不能支取现金。根据规定,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P403)③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P404)④乙银行拒绝付款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P404)
【案例3】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07年1月,甲企业从其一般存款账户支取工资、奖金120万元,并支取现金10万元。
(2)2007年2月,甲企业因增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3)2007年3月,甲企业将20万元的销货收入存入其单位卡账户,并从单位卡中支取现金5万元。
(4)2007年4月,甲企业会计科被盗,会计人员在清点财物时,发现除现金外,还有6张票据被盗,包括:现金支票2张、转账支票1张;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2张、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1张。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11:针对该题提问]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存款人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P355)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因增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是否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核准?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需要核准。根据规定,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不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核准。(P351)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甲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甲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P351)甲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P405)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哪些票据可以申请挂失止付?并说明理由。甲企业对票据挂失止付后,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甲企业能否不申请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诉讼?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现金支票2张、转账支票1张、银行本票1张。根据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挂失止付。②对票据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公示催告、普通诉讼。③甲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诉讼。根据规定,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行的预防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P367)
【案例4】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甲公司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1月,甲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2)2006年2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3)2006年3月,甲公司让会计人员李某同时负责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
(4)2006年5月,甲公司任命张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张某尽快胜任工作,甲公司同意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以尽快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5)2006年6月,甲公司从外省调入一名会计人员王某负责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王某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6)甲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只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的签名、盖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12:针对该题提问]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P55)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P63)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让会计人员李某同时负责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相互分离控制。(P64)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张某是否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为什么?
【答案】张某不具备任职条件。根据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P75)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王某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P79)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P59)
【案例5】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甲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4月,甲企业收到一张应由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2)2006年5月,甲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王某主张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说明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等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遭到甲企业负责人的拒绝。
(3)2006年6月,甲企业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甲企业负责人批准,也未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4)2006年7月,甲企业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为方便与供货商的合作,甲企业划拨给采购部门专项资金,由采购部门自行与供货商结算货款。
2006年度,甲企业实际亏损1000万元,但甲企业负责人王某授意会计人员张某、赵某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未严格履行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市财政局发现甲企业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对甲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甲企业负责人王某认为,既然甲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过了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理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13:针对该题提问]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P55)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负责人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等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等事项。(P59)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在会计档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符合规定。首先,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其次,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P63)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甲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案】采购部门直接支付货款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根据规定,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属于不相容职务,应相互分离控制。(P64)
(5)对于甲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相关当事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案】
①甲企业负责人王某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甲企业、张某、赵某的行为属于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规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甲企业)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赵某)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张某、赵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P89)
(6)甲企业负责人王某认为由乙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王某的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乙会计师事务所未未严格履行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者免除。(P73)
【案例6】
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某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6月,该企业的新厂长甲任命自己的妻子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乙随后将自己的侄子丙调入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丙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6年7月,会计人员丁调离该企业,在与接替人员戊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戊在交接过程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事后,当戊发现丁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存在大量问题,找到丁时,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于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2006年9月,厂长甲决定增设1名副厂长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张某配合其工作。11月,厂长甲决定免去张某的总会计师职务。
(4)2006年10月,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乙批准,某研究所复制了该企业的会计档案,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疑编号20080214:针对该题提问]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厂长甲任命自己的妻子乙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P85)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自己的侄子丙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P85)③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P84)④丙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P77)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安排丙负责监交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丁表示由于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乙要求戊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安排丙负责监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P86)②丁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③乙的观点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既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未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P87)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增设1名副厂长主管财会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P76)②厂长甲决定免去张某的总会计师职务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总会计师由单位负责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P77)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该企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档案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P61)